問題詳情
16下列關於「法律」的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其實現手段的一種社會生活規範
(B)憲法中所稱法律,僅限於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
(C)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D)習慣法不具有法律的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6223
統計:A(36),B(528),C(13),D(15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囑的種類、權利的內容和作用種類
用户評論
【Lin Houng】評論
第170條(法律之意義)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詹姆士】評論
關於習慣或習慣法的部分我也常常會搞錯,但理解過後,習慣不是成文法,也不能稱之為法律。
【Messi】評論
習慣法是在刑法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民法是有效力的
【艾莉】評論
在民法上習慣法是間接法源,所以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