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程】評論
(D)職務性質應隨執政黨更迭而進退 如果總統換人不是就會重新提名換一位新的審計長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設置於監察院之審計長,其職務之性質與應與應隨執政黨更迭或政策變更而進退之政務官不同。審計部組織法第三條關於審計長任期為六年之規正,旨在確保其職位之安定,俾能在一定任期中,超然獨立行使職權,與憲法並無牴觸。
【Archer Lin】評論
有誤有誤有誤有誤有誤有誤有誤有誤~每次都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