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幾級以上?
(A)第 1 級
(B)第 2 級
(C)第 3 級
(D)第 4 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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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給付基準給付基準(依據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更新公告辦理)一、 身心失能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 符合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服務請領資格之長照需要者, 將予核定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額度。二、 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 且符 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 65 歲以上老人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 55-64 歲原住民   (四)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三、 長照服務額度分為個人長照服務額度(以下簡稱「個人額度」) 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喘息服務額度(以下簡稱「喘息服務 額度」),兩者不得流用。「個人額度」下再分 3 類額度,且彼此 不互相流用:    (一) 照顧及專業服務。   (二) 交通接送服務。   (三)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https://care.nccu.idv.tw/plain_201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