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per】評論
壓力團體:透過參與政治活動,利用其團體對於政府的壓力,影響與團體利益相關之政策。例如: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本質上:政黨一定會提出全盤性的政治主張作為其政綱。壓力團體通常只就其團體利益或目的發表其政治意見,並無全盤性政策意見。目標上:政黨在目標上係爭取當政機會,控制政府之人事與政策。壓力團體在目標上主要是在影響其利益有關之政策,不志在爭取當政機會。手段上:政黨以提名、競選、控制政府為手段。壓力團體則以遊說、請願、罷工、杯葛、示威、合作等為手段。
【Anna】評論
請問為何不能選壓力團體?我一直把「政黨」歸類在「壓力團體」的範疇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