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時,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B)受僱者或求職者於舉證證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釋明之 
(C)雇主為處理受僱者之申訴,得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 
(D)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2781
統計:A(32),B(88),C(3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Go for i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B)受僱者或求職者於舉證證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釋明之 

【用戶】GRAC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第 29 條(A)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第 31 條(B)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第 32 條(C)雇主為處理受僱者之申訴,得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第 36 條(D)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用戶】直登彼岸不需愁(已上榜)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B)受僱者或求職者於舉證證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釋明之 

【用戶】GRAC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第 29 條(A)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第 31 條(B)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第 32 條(C)雇主為處理受僱者之申訴,得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第 36 條(D)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