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普考社會行政上榜】評論
求解~~~
【Lin Pj】評論
收養又稱為領養,是非(直系)血親的雙方,經過法律認可的過程,建立親子關係,使不幸兒童得一永久家庭,同時也為收養父母覓得子女,視同親生。出/收養制度所追求的目標,是在一個圓滿的環境中,培育兒童成長,使他能享有充分的愛和關懷。收養不是救濟,也不是資助,而是要付出真誠的關懷及一輩子的承諾來扶養照顧孩子。出養,是永久性的。孩子將永遠被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的程序轉移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被取消。寄養,是當兒童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親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透過社工員之協助,提供孩子一個短期的替代性家庭照顧,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問題解決...
【106普考社會行政上榜】評論
請問樓上,因為你有提到除了寄養是短期的替代家庭照顧外其餘的皆永久帶離其原生家庭依照你的解釋來說所以家外安置是類似於將孩童"永久"帶離他的原生家庭囉?比較不解的是"認養"為何也是家外安置@@ 被認養的小孩不是一直都待在他的原生家庭,然後是由外界藉由金錢的資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