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包括:
(A)農民團體
(B)國內物流業者
(C)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D)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及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E)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出資組織的法人

參考答案

答案:A,C,D,E
難度:適中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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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ee Chen】評論

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3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以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為限:  一、農民團體。  二、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  三、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及農民團體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第五次  四、農民及農產品販運商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農民及農產品販運商共同出資組織之自然人)第3次  五、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出資組織之法人。  六、政府機關或鄉(鎮、市)公所、農民團體或農民,及農產品販運商共同出資組織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