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 Su】評論
五項霸凌新定義 :1、具有欺負他人之行為2、具有故意傷害之意圖3、造成生理或心理上之傷害4、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5、其他經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討論後認定者 馬英九總統期勉霸凌處理四原則「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教育部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Rikki Chen】評論
看蔡總統有沒有說出什麼相關政策(嘆)
【王尊玄】評論
認識校園霸凌 教育部依據修正公布之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於101年7月26日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校園霸凌」係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資料源自:教育部防治校園霸凌專區(https://csrc.edu.tw/bully/bullying.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