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哪些情形,應自行迴避?
(A)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5親等內之血親或4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B)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C)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辯護人
(D)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非常困難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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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ong】評論
第32條(公務員應自行迴避的事由)﹝1﹞...
【菜菜子】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32條★★★★★★★★★,...
【茜】評論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