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將其所有之房屋一棟出租予乙,並經雙方以書面訂立契約,約定租期為五年,乙租用屆三年後,甲因經商資金之需要而將該屋出賣並移轉登記予丙,丙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因需使用,即要求乙遷讓房屋,乙以租期未屆而拒絕,則何方之主張為有理?(2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