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 Lai】評論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2條第2項依前項規定取得居留許可者,應於入國後15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再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第1項外國人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有繼續停留或居留之必要時,應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期。
【馬大寶】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1 條第 1 項外國人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有繼續停留或居留之必要時,應向( 入出國及移民署 ) 申請延期。
【Yi Jiun】評論
本題應為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