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依據行政法院58年判字第270號判例見解:「行政機關代表國庫處分官產,係私法上契約行為,人民對此有所爭執,無論主張租用,抑或主張應由其優先承購,均應提起民事訴訟以求解決,不得藉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並依司法院釋字見解與憲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憲法第77條定有明文,乃確立民事與行政訴訟審判有別之制度
(B)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並非行駛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即非行政處分,而屬私法上契約行為,當事人若對之爭執,自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
(C)依憲法第16條人民固有訴訟之權,惟訴訟應由如何之法院受理及進行,應由法律定之
(D)我國關於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審判,依現行法律之規定,係採三元訴訟制度,分由不同性質之法院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2143
統計:A(4),B(5),C(6),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kevin s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我國採二元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