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鄰接區的管轄權實施內容,包括下列何者?
(A)海關
(B)安全
(C)財政
(D)移民
(E)衛生

參考答案

答案:A,C,D,E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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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heng】評論

第33條(毗連區)一、沿海國可在毗連其領海稱為毗連區的區域內,行使為下列事項所必要的管制:(a)防止在其領土或領海內違犯其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的法律和規章;(b)懲治在其領土或領海內違犯上述法律和規章的行為。二、毗連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得超過二十四海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