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有關複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A)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B)善意之複保險,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採平均分擔之責
(C)複保險之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D)要保人故意不通知各保險人,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漢龍】評論

B:善意之複保險,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採平均分擔之責。依保險法§38: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