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lliso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無訊問之時間限制,僅有刑訴100條之3:不得於夜間訊問,除1. 經詢問人明示同意者、2. 夜間經拘提或逮捕查驗人別、3. 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4.急迫,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用戶】亂改答案~放狗咬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71 條第4項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推事簽名。第 73 條 傳喚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應通知該監所長官。第 74 條 被告因傳喚到場者,除確有不得已之事故外,應按時訊問之。第 75 條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