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之調整事項,勞資爭議處理程序為
(A)調解、和解
(B)和解、仲裁
(C)調解、仲裁
(D)斡旋、和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0),B(2),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sagenitic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條(調整事項勞資爭議之處理)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 調解、仲裁 程序處理之。 前項勞資爭議之勞方當事人,應為工會。但有下列情形者,亦得為勞方當事人: 一、未加入工會,而具有相同主張之勞工達十人以上。 二、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十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主張者達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