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30 台北縣中和市所訂定之自治條例若因牴觸法律而無效者,應由下列何者函告無效?
(A) 行政院
(B) 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C) 台北縣政府
(D) 內政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0204
統計:A(3),B(11),C(25),D(2),E(0)

用户評論

Joyce Liau】評論

第 30 條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n觸者,無效。n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n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n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n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n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n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n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n

一定要考上】評論

BC應該都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