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下列何者會導致受益人之信賴不值得保護?甲、以脅迫之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乙、為無行為能力人者;丙、對重要事項提供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丁、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A)甲乙丙
(B)甲乙丁
(C)甲丙丁
(D)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6399
統計:A(34),B(42),C(1523),D(45),E(0)
用户評論
【Freya】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
【唐唐】評論
第 119 條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