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評論
第55條(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之條件)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保險人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一、於臺灣地區內,因緊急傷病或分娩,須在非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 (A)二、於臺灣地區外,因罹患保險人公告之特殊傷病、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在當地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B);其核退之金額,不得高於主管機關規定之上限。三、於保險人暫行停止給付期間,在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診療或分娩,並已繳清保險費等相關費用(C);其在非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者,依前二款規定辦理。 四、保險對象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診療或分娩,因不可歸責於保險對象之事由,致自墊醫療費用。(D) 五、依第四十七條規定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全年累計超過主管機關所定最高金額之部分。
【Howard Wu】評論
真的文字遊戲,保險對象=被保險人,考法緒要細心,大家加油!
【Summerbaby Ha】評論
傻眼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