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峻富】評論
一般案件均得提出上訴第三審;但在刑事訴訟法有些例外。注意一下就可以了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六條(上訴第三審之限制--上訴案件)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1. 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2.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3.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4.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5.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6.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7.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ㄚ柏】評論
「審級制度」不在訴訟權保障範圍內,換言之,立法者可以決定何種案件可上訴至第幾審...
【卓萱】評論
記得不是每種案件都可上訴至第三審 即可~!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非任何案件都能上訴第三審訴訟權保障: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接受公平審判、由法定的法官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