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以下關於期貨顧問事業接受委任人委任提供期貨顧問服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告知各種期貨商品之性質、交易條件及可能之風險
(B)應作成交易分析報告,載明分析基礎及根據
(C)分析意見或建議及相關資訊,於提供予委任人之前不得提供或傳遞予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 業、證券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期貨顧問部門以外之其他業務部門,且不得以其他業務部門之資訊或意見為其分析基礎及根據
(D)交易分析報告之副本、紀錄,應自提供之日起至少保存一年,其保存方式得以電子媒體形式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證券投資分析建議時,應作成投資分析報告,載明合理分析基礎及根據。前項投資分析報告之副本、紀錄,應自提供之日起,保存五年,並得以電子媒體形式儲存。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依前條訂定之證券投資顧問契約,應自契約之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之日起,保存五年。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在各種傳播媒體提供投資分析者,應將節目錄影及錄音存查,並至少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