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人數依法為?
(A)5人至17人。
(B)7人至35人。
(C)沒有明文規定。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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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ami】評論

第 86 條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其中三人並得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之。但派兼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