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 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 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是只有「平地原住民」能參選,只有「平地原住民」可以投票的立法委員,名額總共有三名,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得票前三名者當選。「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區是全國,跟總統的選區一樣大。「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的過程不同,但選上之後,就跟「區域立委」、「不分區立委」擁有相同的職權,包含立法權、修憲權、預算決算案、人事同意權、對行政院的質詢權、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罷免案的提出權等等,也可以參加各種委員會審查各領域的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