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國際航運協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818
統計:A(295),B(445),C(2247),D(2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可歸責程度、給付遲延、民法可歸責事由

用户評論

【用戶】viva la vida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非於(不在)一定時期(特定日子)為給付(完成約定之事項)不能(就無法)達(達到)其契約(該份契約)之(的)目的(意義)例如網路人氣蛋糕店應了一大堆母親節蛋糕的訂單,結果直到母親節還有一半的訂單趕不出來。於是母親節蛋糕就變成父親節蛋糕了~~有這樣子的嗎= =?所以類似這種有特別意義的給付契約,一旦遲延是可以不經催告就解約的。

【用戶】魔人普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約定期日是障眼法約定明天送蛋糕來,因為自己想吃蛋糕,若延遲後天還是可以吃(229)約定明天送女朋友生日蛋糕,若延遲,後天蛋糕就沒意義了(255)

【用戶】wytbirthday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定期催告債務人清償債務』和『催告債務人立即清償債務』時間上有什麼不同嗎?

【用戶】tzuh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推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