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我國憲法第8 條有關人身自由之保障,係屬下列何種層級之法律保留?
(A)國會保留
(B)命令保留
(C)憲法保留
(D)行政保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6046
統計:A(190),B(22),C(4331),D(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釋字第384號解釋

用户評論

Zoey Hsu】評論

釋字第 443 號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理由書憲法所定人民之自由及權利範圍甚廣,凡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保障。惟並非一切自由及權利...

Jie Hsieh】評論

憲法第8條 人身自由 : 憲法保留憲法第24條 國賠         : 憲法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