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實體法係規範實體權利義務之法律,程序法係規定實現實體法之法律
(B)實體法原則上從舊,程序法原則上從新
(C)實體法及程序法皆可類推解釋
(D)實體法中不可能含有程序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696
統計:A(41),B(108),C(380),D(1741),E(0)

用户評論

Aspen Chiu】評論

類推適用與類推解釋之不同:類推適用與類推解釋之不同在於後者為「法條文字解釋」之問題,其所涉及之對象為僅有法條文字之意旨之詮釋,而前者所指者,則為「法條與具體案例間之涵攝過程」,其所涉及之對象則顯然不單只有法條本身,亦會涉及具體之案例事實。(編按:王澤鑑老師認為實務上所用之「類推解釋」一語並不妥當,不宜再用。參考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頁311。)http://blog.xuite.net/repentor/wretch/86521806-%E7%95%B6%E7%84%B6%E8%A7%A3%E9%87%8B%E3%80%81%E9%A1%9E%E6%8E%A8%E9%81%A9%E7%94%A8

Fireman】評論

此出題有點矛盾,待高手求解。記得刑法為實體法,原則禁止類推,例外可類推適用於有利行為人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回樓上11F,(C)實體法及程序法皆可類推解釋----正確的選項。實體法,例如: 刑法=例外可類推解釋

張家樂】評論

刑法的性格比較特別因為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影響最大,很多方面都被限縮且嚴格化刑法只是實體法的一種,只是原理原則比較特別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