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於A公司工作。甲與A公司之僱傭契約,由乙擔任人事保證人,人事保證期間3年。不料契約存續期間內,甲轉調A公司之關係企業B公司工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人事保證契約由B公司繼受,且期間重新起算3年
(B)原人事保證契約由B公司繼受,期間為甲於A、B公司任職合計滿3年為止。
(C)原人事保證契約效力未定,需視乙承認與否
(D)原人事保證契約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2),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756-7 條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一、保證之期間屆滿。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756-7 條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一、保證之期間屆滿。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