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宥】評論
目前的訴願,訴願人並不需繳交訴願費用。但行政處分原則上不會因為提起訴願而停止。
【蔡修】評論
訴願 for free
【風悍升動】評論
現行法條 103年6月18日修訂第 98 條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為第一百九十八條之判決時,由被告負擔。起訴,按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四千元。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二千元。補充4F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