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名 稱幼稚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17 日 第 17 條 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須經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用戶】魚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幼稚教育法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