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之規定,有關買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回價格,應以受益人之買回請求到達期貨信託事業或基金銷售機構當日之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並扣除買回費用
(B)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基金銷售機構得就每件買回申請向申請人酌收合理之買回手續費,用以支付處理買回事務之費用,其收費標準應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予以揭露
(C)期貨信託事業給付受益人買回價金時,對於符合公開說明書所定從事基金短線交易認定標準之受益人,應扣除該筆交易核算之買回價金一定比例之買回費用,該買回費用並應歸入基金資產
(D)應給付受益人之買回價金,超過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應保持之最低流動資產比率者,其買回價格之核算,得另以期貨信託契約訂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6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二十八條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回價格,應以受益人之買回請求到達期貨信託事業或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營業日之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並扣除買回費用。但應給付受益人之買回價金,超過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應保持之最低流動資產比率者,其買回價格之核算,得另以期貨信託契約訂定之。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買回程序,得依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辦理,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二十八條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回價格,應以受益人之買回請求到達期貨信託事業或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營業日之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並扣除買回費用。但應給付受益人之買回價金,超過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應保持之最低流動資產比率者,其買回價格之核算,得另以期貨信託契約訂定之。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買回程序,得依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辦理,不受前項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