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評論
(A)19 歲自幼瘖啞的阿明,因失業在街上行竊被捕 →得減輕其刑。(B)81 歲的阿輝開車撞傷路人 →得減輕其刑。(C)18 歲的盧蠻為躲避警察追捕,將警員打傷 →自首是你唯一的出路(D)5 歲的小新好奇玩火不慎引起火災,造成傷亡→小孩子不要玩火刑法18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刑法是無罪,但有民法187的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