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消防法課予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對於消防安全遭受危害時,必須負起防止危害之義務,其中包括場所管理人提具非消防專技人員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而製作之報告書,不得作為消防機關受理申報之依據;因此,下列何種行為,消防機關依消防法即可對相關當事人逕予舉發,無需限期改善?
(A)未依規定遴用防火管理人
(B)未具專技資格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C)應裝設消防安全設備而未裝設
(D)未依規定定期檢修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困難0.24575
統計:A(380),B(1770),C(382),D(631),E(27)

用户評論

【用戶】黃應漢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的罰則)違反第十三條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處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B的罰則)

【用戶】BoYuan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有大大能提供修法後的詳答嗎?

【用戶】逸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修法後只有37跟40有限改才罰鍰

【用戶】林書緯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考消防法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