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C):不告不理原則也就是刑訴法第268條規定,是指犯罪若未經起訴(提起公訴或自訴),法院不得加以審判告訴﹕是被害人向檢察官。 告發﹕非被害人或被害人向檢察官。自訴﹕被害人向法院。再議﹕檢察官與法院之間,行政協議行為。不告不理之[告]是指[直接向法院之行為],如被害人向法院、檢察官向法院、被告之反訴行為。所以答案是C最洽當。所謂「不告不理」,係指法院就未受請求之事項不得予以判決之謂,否則即可能構成判決違背法令,因此關鍵在於案件是否繫屬於法院而言。本題四個選項,僅有(C)選項「自訴」足以發生訴訟繫屬之效力,因此答案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