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外國籍化學輪船甲,航經桃園市永安漁港外海 16 浬海域時,遭受外國籍乙船追撞發生海難,翻覆沉沒,造成油污外洩。試問,依我國法令,甲船長之作為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即通報當地船政主管機關進行調查
(B)請求由乙船舶所有人共同負責除污責任
(C)通知甲船舶所有人應儘速清除沉沒船舶
(D)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知處理相關除污事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1511
統計:A(14),B(85),C(29),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魏小毅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海洋污染防治法32條 船舶發生海難或因其他意外事件,致污染海域或有污染之虞時,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應即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並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港口管理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
【用戶】alice要當警察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船舶汙染由汙染行為人負責清除,所以是甲負責, 太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