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淵漫步者】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看完整詳解
【自律自強】評論
採購金額及級距:(一)小額採購:10 萬元以下。(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10-99 萬元。(三)公告金額以上採購:100 萬元以上。1.小額採購:10 萬元以下不須公告 逕洽廠商 免提報價單2.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但未達公告金額採購:10-99 萬元a.公開取得3家以上報價單或企畫書 ->上網公告->規格確定(最低標決標)or規格不確定(採最有利標)b.符合採購法第22條->限制性招標->邀請廠商比價c.經常性採購->首長核准->選擇性招標->合格廠商至少6家->邀請招標比價3.公告金額以上採購:100 萬元以上a.限制性招標->符合採購法22條第1項第9 10 11款屬上網公告->準用/適用最有利標b.選擇性招標c.公開招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