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h Yun Chen】評論
國民教育法 第 4 條
【盧樺熠】評論
答案應修正為B教育基本法:(第8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家長選擇權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