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民法之規定,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稱為:
(A)占有人
(B)所有人
(C)抵押人
(D)共有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8766
統計:A(374),B(131),C(4),D(0),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民法第940條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sweet70906】評論

事實上管領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