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的敘述,何者錯誤?(A)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均須經告戒之程序(B)即時強制之相對人不以行政法義務存在為前提(C)封閉或拆除住宅與建築物均屬直接強制(D)對人

【評論內容】第 28 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第 2 條所規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A) 命停業後之斷電 (B)講習與輔導教育 (C)公布姓名與照片 (D)告誡、記點與記次

【評論內容】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評論主題】8 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在何種情形下,債務人構成給付遲延?(A)期限屆滿時 (B)於契約成立後,經債權人催告而未為給付(C)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 (D)給付成為不能時

【評論內容】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 ,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的敘述,何者錯誤?(A)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均須經告戒之程序(B)即時強制之相對人不以行政法義務存在為前提(C)封閉或拆除住宅與建築物均屬直接強制(D)對人

【評論內容】第 28 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第 2 條所規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A) 命停業後之斷電 (B)講習與輔導教育 (C)公布姓名與照片 (D)告誡、記點與記次

【評論內容】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評論主題】16.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之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的敘述,何者錯誤?(A)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均須經告戒之程序(B)即時強制之相對人不以行政法義務存在為前提(C)封閉或拆除住宅與建築物均屬直接強制(D)對人

【評論內容】第 28 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評論主題】8 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在何種情形下,債務人構成給付遲延?(A)期限屆滿時 (B)於契約成立後,經債權人催告而未為給付(C)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 (D)給付成為不能時

【評論內容】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 ,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評論主題】7 甲向乙承租一塊果園,於口頭協議中約定,租期為 1 年,租金則為每個月收成水果中之一半。就此約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本契約為定期租賃契約 (B)租賃契約之租金限於金錢,故本契約無效(C)本契約

【評論內容】第 443 條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評論主題】25 A 市水利局臨時人員 B 因個人疏失,未能於大雨來臨時及時開啟抽水設施,致 A 市部分地區淹水嚴重,受害居民擬集體求償,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受害居民只能向 B 請求損害賠償,無法向 A

【評論內容】筆記:感謝~(D)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D)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亦即,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以及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這兩種情形。

【評論主題】13 下列關於管轄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B)行政機關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C)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者,除屬共同管轄事件外,由

【評論內容】第 18 條 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 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但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 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評論主題】21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得單獨終止收養?(A)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 (B)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犯有期徒刑判決確定(C)夫妻離婚 (D)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 3 年

【評論內容】筆記  感謝~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評論主題】9 債權人甲對債務人乙表示全部免除50萬元債務,乙則回應表示欠債沒有不還的道理。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間之債務因成立贈與而消滅 (B)甲、乙間之債務因甲之免除而消滅(C)甲、乙間之債務因不成

【評論內容】筆記:]其免除的效力原則上不因此而受影響(無因性),債權人得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債務人回復其債權。感謝~

【評論主題】16 當政府無法提供充足的財貨服務,非營利組織才有存在的正當性,並扮演「協力」的角色,前述係屬何種理論觀點? (A)利他主義論 (B)政府失靈論 (C)第三者政府論 (D)公共財理論

【評論內容】非營利組織的理論基礎-政治面:第三者政府理論薩拉門(Laster M. Salamon)批評市場與政府失靈不能解釋非營利組織存在的原因,而提出「第三者政府理論」。第三者政府理論認為,針對政府行動的轉變和多樣性,在公共服務的輸送上,必須仰賴非政府的機構,即政府透過代理人來運作。第三者政府的產生,係源自一方面要調和人民對公共服務的渴望,一方面又懼怕政府權力過度擴張,而企圖透過第三者來增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角色與功能,使政府的權力無法恣意擴張。薩拉門認為,市場失靈、政府失靈理論,視非營利組織的存在都是次要的,為彌補其缺失;但是第三者政府理論則不認為非營利組織僅僅是反映政府與市場的失靈,而是一種優先機制,藉以提供集體財(collective goods)與服務。

【三民輔考-行政學完全攻略】  

【評論主題】42 臺北市監理處公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將繳款書載明繳款日期,以平信寄送汽車所有人甲。甲未收獲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臺北市監理處乃以雙掛號函向甲催繳燃料使用費。此項催繳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A

【評論內容】筆記:最高行101年7月第1次決議:經徵機關如未合法送達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其首次合法送達之催繳通知書為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3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訴願審議機關作成之訴願決定時,得提起何種行政訴訟?(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筆記: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感謝~

【評論主題】2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除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適用於行政處分之附款外,得適用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A)行政規則之裁量基準(B)行政契約之雙務契約(C)事實行為中之表示(D)人民陳情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第 137 條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 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 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 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第一項契約應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及僅供該特定用途使用之意旨。

【評論主題】14.行政機關撤銷違法授益之行政處分時,於何種情況下,仍須考慮受益人之信賴保護?(A)受益人明知行政處分違法者(B)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C)受益人

【評論內容】第 119 條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 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有關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表意人無過失 (B)須其錯誤在交易上認為重要(C)須賠償履行利益之損害 (D)須自意思表示後一年內撤銷

【評論內容】

【焦點檢視】

一、損害賠償之原則

民法第二一六條第一項規定損害賠償係賠償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學說稱之為「完全賠償原則」,因此,負有賠償責任之義務人,其填補被害人所受之「損害」,包含財產的積極減少(積極損害)與財產的消極不增加(所失利益)。

 

二、履行利益、信賴利益與固有利益

履行利益、信賴利益及固有利益係對被害人或債權人所享有利益發生原因不同而作之區別,因此被害人或債權人在上述三者利益其中一者被侵害時,所受之損害,仍會包含如上說明到的「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切勿將履行利益、信賴利益及固有利益,與所受損害之概念混淆,茲就該三者利益分別說明如下:

(一)履行利益

履行利益又稱給付利益,係法律行為有效...

【評論主題】27 「翡翠鳥的死,是由於背上有彩羽,為世間美人所喜愛,王公家要取來做婦人的首飾,紅襟翠翰,柔媚旖旎,以致『一羽值千金』,這正成了翠鳥被殺身的禍因。而烏龜被認為有先知決疑的本事,愈有 預告禎祥的靈跡,

【評論內容】(諺語)比喻行事有成、德高望重的人,易招來毀謗。唐.韓愈〈原毀〉:「是故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嗚呼!士之處此世,而望名譽之光,道德之行,難已。」 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E4%BA%8B%E4%BF%AE%E8%80%8C%E8%AC%97%E8%88%88%EF%BC%8C%E5%BE%B7%E9%AB%98%E8%80%8C%E6%AF%80%E4%BE%86

【評論主題】21 「生活本身就是目的,不是手段;人生的意義感、價值感就發生在生活的歷程之中,而不發生在終極目標達成之後。」下列選項,何者最能與前文相呼應?(A)人生有夢,夢想成真 (B)把握當下,用心參與(C)不

【評論內容】字詞 【不忮不求】注音 ㄅㄨˋ ㄓˋ ㄅㄨˋ ㄑㄧㄡˊ漢語拼音 bù zhì bù qiú釋義 

忮,嫉妒。不忮不求指不嫉妒,不貪得。語出《詩經.邶風.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後來多用來形容淡泊無求,不做非分之事的處世態度。南朝梁.蕭統〈陶淵明集序〉:「夫自衒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不忮不求者,明達之用心。」

【評論主題】3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訴願審議機關作成之訴願決定時,得提起何種行政訴訟?(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筆記: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感謝~

【評論主題】3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訴願審議機關作成之訴願決定時,得提起何種行政訴訟?(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筆記: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感謝~

【評論主題】3 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訴願審議機關作成之訴願決定時,得提起何種行政訴訟?(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筆記: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感謝~

【評論主題】2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除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適用於行政處分之附款外,得適用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A)行政規則之裁量基準(B)行政契約之雙務契約(C)事實行為中之表示(D)人民陳情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第 137 條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 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 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 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第一項契約應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及僅供該特定用途使用之意旨。

【評論主題】24 因業務上之需要,甲機關將其權限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乙機關執行,如受處分人丙對於乙機關之處分不服時,則丙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A)甲機關或其上級機關(B)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C)甲乙兩機關之共同上級

【評論內容】筆記: 2F感謝~29 甲機關與乙機關合併改組為丙機關,則甲機關未被合併前之決算由下列何機關編造?(A)丙機關的主管機關(B)甲機關(C)丙機關(D)以上皆非

【評論主題】14.行政機關撤銷違法授益之行政處分時,於何種情況下,仍須考慮受益人之信賴保護?(A)受益人明知行政處分違法者(B)受益人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C)受益人

【評論內容】第 119 條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 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評論主題】有關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表意人無過失 (B)須其錯誤在交易上認為重要(C)須賠償履行利益之損害 (D)須自意思表示後一年內撤銷

【評論內容】

【焦點檢視】

一、損害賠償之原則

民法第二一六條第一項規定損害賠償係賠償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學說稱之為「完全賠償原則」,因此,負有賠償責任之義務人,其填補被害人所受之「損害」,包含財產的積極減少(積極損害)與財產的消極不增加(所失利益)。

 

二、履行利益、信賴利益與固有利益

履行利益、信賴利益及固有利益係對被害人或債權人所享有利益發生原因不同而作之區別,因此被害人或債權人在上述三者利益其中一者被侵害時,所受之損害,仍會包含如上說明到的「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切勿將履行利益、信賴利益及固有利益,與所受損害之概念混淆,茲就該三者利益分別說明如下:

(一)履行利益

履行利益又稱給付利益,係法律行為有效...

【評論主題】32 甲提供其所有之 A 屋給失業之乙使用,約定若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須給付其居住於 A 屋期間之租金;若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乙無須給付任何費用,但亦不得再繼續使用該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法律小教室】停止條件 VS 解除條件

一、停止條件:

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意即法律行為尚未生效,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

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如果妳這次考試有進步,我就贈與一台手機給妳。

贈與的法律行為尚未生效,要等到女兒考試進步了(這就是停止條件成就),贈與才會生效。

二、解除條件:

民法第99條第2項規定: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意即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我贈與一台手機給你,但如果這次考試退步,手機就要還我。

贈與的法律行為已經生效,女兒已經拿到手機,但如果考試退步了(這就是解除條件成就),贈...

【評論主題】27 「翡翠鳥的死,是由於背上有彩羽,為世間美人所喜愛,王公家要取來做婦人的首飾,紅襟翠翰,柔媚旖旎,以致『一羽值千金』,這正成了翠鳥被殺身的禍因。而烏龜被認為有先知決疑的本事,愈有 預告禎祥的靈跡,

【評論內容】(諺語)比喻行事有成、德高望重的人,易招來毀謗。唐.韓愈〈原毀〉:「是故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嗚呼!士之處此世,而望名譽之光,道德之行,難已。」 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E4%BA%8B%E4%BF%AE%E8%80%8C%E8%AC%97%E8%88%88%EF%BC%8C%E5%BE%B7%E9%AB%98%E8%80%8C%E6%AF%80%E4%BE%86

【評論主題】21 「生活本身就是目的,不是手段;人生的意義感、價值感就發生在生活的歷程之中,而不發生在終極目標達成之後。」下列選項,何者最能與前文相呼應?(A)人生有夢,夢想成真 (B)把握當下,用心參與(C)不

【評論內容】字詞 【不忮不求】注音 ㄅㄨˋ ㄓˋ ㄅㄨˋ ㄑㄧㄡˊ漢語拼音 bù zhì bù qiú釋義 

忮,嫉妒。不忮不求指不嫉妒,不貪得。語出《詩經.邶風.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後來多用來形容淡泊無求,不做非分之事的處世態度。南朝梁.蕭統〈陶淵明集序〉:「夫自衒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不忮不求者,明達之用心。」

【評論主題】2 下列關於行為能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年滿 20 歲之成年人,通常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B)已結婚之未成年人,通常為完全行為能力人(C)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 (D)未滿 7 歲之未成年人

【評論內容】因修法前僅規定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者,法院得為禁治產之宣告,使其因而成為無行為能力人,藉以保護之。但若係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之完全行為能力人,因其尚未達受禁治產宣告之程度,故其仍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均能發生效力,因而對其所設保護並不周全。來源 http://www.paochen.com.tw/OnlinePublicationsDetail/2/128

【評論主題】16甲、乙、丙、丁、戊5人共有A車,應有部分各五分之一,某日甲駕車出遊時A車爆胎須送修車廠補胎,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不經乙、丙、丁、戊之同意,單獨為之(B)甲須經共有人過半數應有部分合計過

【評論內容】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評論主題】22 甲未將代理權授與給乙,乙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甲不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約,效力雖不及於甲,但在乙丙之間有效(B)乙與丙簽訂之買賣契

【評論內容】第110條(無權代理人之責任)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ps不得主張是用善意取得之保護

【評論主題】8.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消滅時效為幾年?(A) 2 年 (B) 5 年 (C) 10 年 (D) 15 年

【評論內容】第 131 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評論主題】53.依行政罰法之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裁罰時之法律適用原則為何?(A)從舊從輕原則 (B)從新從輕原則 (C)從舊從重原則 (D)從新從重原則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5 條行為後 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 條例。但裁處前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 者之規定。

【評論主題】35.應受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下列何者,以完成送達?(A)送達處所之行政執行官(B)送達處所之法院書記官(C)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D)有辨別事理能力之鄰居

【評論內容】第七十四條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前項情形,由郵政機關為送達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寄存機關自收受寄存文書之日起,應保存三個月。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法第 2 條所規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A) 命停業後之斷電 (B)講習與輔導教育 (C)公布姓名與照片 (D)告誡、記點與記次

【評論內容】第 36 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即時強制方法如下:一、對於人之管束。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