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et70906】評論
第 131 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chiangpinyi】評論
請問有請求權15年的是哪條法好容易搞混
【laura11028】評論
7F 民法125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