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提供其所有之 A 屋給失業之乙使用,約定若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須給付其居住於 A 屋期間之租金;若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乙無須給付任何費用,但亦不得再繼續使用該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解除條件
(B)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解除條件
(C)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使用借貸契約之解除條件
(D)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使用借貸契約之停止條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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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oro】評論

乙於1年內找到工作,是租賃契約之停止條件乙.....看完整詳解

學海無涯,回頭是岸】評論

「提供給乙使用」可推知是使用借貸的關係,故選項(A)和選項(B)先砍。有找到工作 = 解除條件,故選項(D)也砍,剩下(C)選項。

蔡大芳】評論

32 甲提供其所有之 A 屋給失業之乙使用,約定若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須給付其居住於 A 屋期間之租金; 若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乙無須給付任何費用,但亦不得再繼續使用該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民法第421條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民法第464條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A)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解除條件(X)約定若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須給付其居住於 A 屋期間之租金是甲乙間租賃契約成立(B)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解除條件(X)若乙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乙無須給付任何費用,但亦不得...

sweet70906】評論

【法律小教室】停止條件 VS 解除條件一、停止條件:民法第99條第1項規定: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尚未生效,於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如果妳這次考試有進步,我就贈與一台手機給妳。贈與的法律行為尚未生效,要等到女兒考試進步了(這就是停止條件成就),贈與才會生效。二、解除條件:民法第99條第2項規定: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意即法律行為已生效,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例如:爸爸對女兒表示,我贈與一台手機給你,但如果這次考試退步,手機就要還我。贈與的法律行為已經生效,女兒已經拿到手機,但如果考試退步了(這就是解除條件成就),贈...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我爸提供其A 屋給失業之我使用,約定若我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須給付其居住於 A 屋期間之租金; 若我未於 1 年內找到工作,則我無須給付任何費用,(C)我1 年內仍舊上網打游戲,解除條件使用借貸契約使用借貸是無償免錢之義   我解放了  可以使用借貸A屋(A)我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停止條件 停止失業 成就租賃元農水事務次官長男殺害事件(もとのうすいじむじかんちょうなんさつがいじけん)は、2019年6月1日、元農林水産事務次官の父親K(当時76歳)が東京都練馬区にある自宅において、無職の長男E(当時44歳)を刺殺した事件である

xi】評論

找到工作 租賃契約的停止條件繼續失業 使用借貸的解除條件

csr830504】評論

失業 / 找到工作 / 租屋(租賃、租屋) /  生效 (停止生效)失業 / 沒找到工作 / 免費使用(借貸、借住) /  失效 (解除失效)(A) 乙於 1 年內找到工作,是甲乙間租賃契約之解除條件 =>停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