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鴨小豬】評論
刑法的罰金早已不合時宜,300、500根本沒有懲罰的效果,金額變多只是剛好而已,何來違憲之虞?法律本來就應該與時俱進。難道我修法要一次加100慢慢加嗎...,你指的應該是有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的標的是行政法律跟處分根本沒有刑法法律的適用,拜託念清楚再來留言,不要混淆大眾。
【nyako1129】評論
沒收跟罰金是分開看的沒收的用意是不讓任何人保留不法利得(以前只要犯罪人把錢給第三人 那錢就沒辦法追討了)罰金是處罰犯罪人的不法行為 是刑罰的一種如果立委A收了500萬 卻只要沒收他500萬就當作沒事了 這很奇怪吧?
【Elves】評論
第 2 條 第1項
【PROSA】評論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從新行為人...
【肥(110警上岸~)】評論
第 2 條 第1項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從舊)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從輕)於行為人之法律。 第2項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看完整詳解
【及第】評論
刑法的罰金早已不合時宜,300、500根本沒有懲罰的效果,金額變多只是剛好而已,何來違憲之虞?法律本來就應該與時俱進。難道我修法要一次加100慢慢加嗎...,你指的應該是有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的標的是行政法律跟處分根本沒有刑法法律的適用,拜託念清楚再來留言,不要混淆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