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竊車後,復飲酒駕駛該車於道路上行駛,自撞分隔島成傷,甲之行為成立竊盜罪及不能安全駕駛罪,該兩罪之關係為何?
(A)想像競合
(B)法條競合
(C)數罪併罰
(D)不罰後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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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第 320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JTKN】評論

甲先有竊車行為(刑法第320條),後有復...

移民Ellyn】評論

他先偷車,再喝酒駕車,是數行為,直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