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50 國家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為下列何者?(A)信賴補償 (B)特別犧牲補償 (C)社會補償 (D)損害補償

【評論內容】「特別犧牲補償」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政府可以對個人或團體的財產或權益進行限制或剝奪,但必須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以彌補其損失或受損權益。這是一種法律上的措施,通常在土地徵收、城市重建、環境保護等領域中被使用。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50 國家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為下列何者?(A)信賴補償 (B)特別犧牲補償 (C)社會補償 (D)損害補償

【評論內容】「特別犧牲補償」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政府可以對個人或團體的財產或權益進行限制或剝奪,但必須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以彌補其損失或受損權益。這是一種法律上的措施,通常在土地徵收、城市重建、環境保護等領域中被使用。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50 國家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為下列何者?(A)信賴補償 (B)特別犧牲補償 (C)社會補償 (D)損害補償

【評論內容】「特別犧牲補償」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政府可以對個人或團體的財產或權益進行限制或剝奪,但必須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以彌補其損失或受損權益。這是一種法律上的措施,通常在土地徵收、城市重建、環境保護等領域中被使用。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8從人權的角度來看,「亞洲價值」的相關辯論,不包括那些內容?(A)人權強調個人權利(B)自由主義的人權觀是特定文化的產物(C)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權的最佳制度(D)人權概念已從最早的公民權發展至第三代人權

【評論內容】

第一代重排除政府對人民的侵害,但是第二代卻要求國家在一些面向積極的介入。對象從個人轉到集體的族群,階級;第三代把對象再擴張到整個民族,社會國家全人類等。第三代還有個特色,就是跨國界特性。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50 國家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為下列何者?(A)信賴補償 (B)特別犧牲補償 (C)社會補償 (D)損害補償

【評論內容】「特別犧牲補償」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政府可以對個人或團體的財產或權益進行限制或剝奪,但必須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以彌補其損失或受損權益。這是一種法律上的措施,通常在土地徵收、城市重建、環境保護等領域中被使用。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8從人權的角度來看,「亞洲價值」的相關辯論,不包括那些內容?(A)人權強調個人權利(B)自由主義的人權觀是特定文化的產物(C)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權的最佳制度(D)人權概念已從最早的公民權發展至第三代人權

【評論內容】

第一代重排除政府對人民的侵害,但是第二代卻要求國家在一些面向積極的介入。對象從個人轉到集體的族群,階級;第三代把對象再擴張到整個民族,社會國家全人類等。第三代還有個特色,就是跨國界特性。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為立法院之職權?(A)審計權 (B)糾正權 (C)調查權(D)糾舉權

【評論內容】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

【評論主題】50 國家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為下列何者?(A)信賴補償 (B)特別犧牲補償 (C)社會補償 (D)損害補償

【評論內容】「特別犧牲補償」是指在特定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或其他特殊原因,政府可以對個人或團體的財產或權益進行限制或剝奪,但必須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以彌補其損失或受損權益。這是一種法律上的措施,通常在土地徵收、城市重建、環境保護等領域中被使用。

【評論主題】26 刑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法律性質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A)身分犯 (B)行為犯 (C)己手犯 (D)對向犯

【評論內容】什麼是對向犯呢?某些犯罪類型,必須有至少「二個人」的存在才能成立,例如買賣毒品、賭博、賂賄、重婚等等。

【評論主題】2 因夫妻協議不成之事項,下列何者毋庸由法院定之?(A)夫妻之住所地 (B)夫妻離婚後,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C)夫妻對於子女之重大親權行使事項 (D)夫妻對於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評論內容】第1002 條. 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第1059條  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評論主題】14 甲贈與乙咖啡杯盤 1 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將咖啡杯盤移轉於乙後,仍得任意撤銷對乙之贈與 (B)咖啡杯盤若因甲之輕過失而滅失,則屬於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致給付不能 (C)若甲給付遲延,乙不得

【評論內容】給付遲延:贈與人就經公證或履行道德上義務的贈與,即不許贈與人撤銷贈與,受贈人自得請求交付贈與物,但不得請求遲延利息,或其他損害賠償(民法第409條)。

【評論主題】32 有關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不能安全駕駛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本罪係實害犯(B)汽車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即成立本罪(C)電動自行車亦屬動力交通工具(D)服用毒品致不

【評論內容】為抽象危險犯..只要行為人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形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即足成立,並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依契約所建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站及其相...

【評論主題】22 債權人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對於債務人因假扣押或供擔保所受之損害,應負之責任為何?(A)重大過失責任 (B)抽象輕過失責任 (C)具體輕過失責任 (D)無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本於假扣押裁定撤銷之法定事由而生,債務人賠償請求權之成立,即不以債權人之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評論主題】17 請求給付租金新臺幣(下同)3萬元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之事件,除經當事人合意繼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並經法院認為適當外,得為下列何種訴之追加、變更或提起反訴?(A)追加請求給付違約金9萬元 (B)追加請

【評論內容】於小額訴訟程序,當事人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除當事人合意繼續適用小額程序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外,僅得於第436 條之8第1項之範圍內為之(本法第436條之15)。準此,在小額訴訟程序,原告為訴之變更、追加或被告提起反訴,均須為本法第436條之8第1項所定訴訟,並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10萬元以下者,始得為之;如原告追加他訴與原訴標的合併計算已逾10萬元者,原則上為法所不許。惟若當事人如就變更、追加後之新訴或反訴合意繼續適用小額程序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為免當事人另行起訴以求訴訟經濟,參酌第436條之15之規定,仍得繼續適用小額程序。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公務員?(A)直轄市市長 (B)郵差 (C)警察 (D)於監獄擔任崗哨之替代役

【評論內容】郵局招考錄取進用的人員,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人事規章辦理.....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8 甲欲性侵乙,一手壓住乙的嘴巴,另一手拉脫其褲子,雙方生殖器官尚未接觸時,即遭制伏,依實務見解,關於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成立強制猥褻罪未遂 (B)成立強制性交罪未遂 (C)成立強制性交罪預

【評論內容】強制性交罪未遂構成要件為須基於對男女強制性交之犯意,著手實行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非法方法,而未達成強制性交。

【評論主題】42 下列何者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A)請求違約軍費生賠償所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 (B)請求重新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 (C)請求更正行政指導 (D)請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費用補助

【評論內容】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 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2點第2款 ...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 提起之。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24 依實務見解,下列人事行政行為,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核定請假之決定 (B)核定先行停職之決定 (C)平時考核之不予敘獎決定 (D)年資部分不採計之決定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第1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屬(內部)「管理措施

【評論主題】3 有關法律保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B)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C)剝奪人

【評論內容】對於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所採取者係嚴格法律保留,尤以涉及刑事處罰,自然有罪刑法定主義之適用,而於單純剝奪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其仍應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釋字第710號

【評論主題】13 在現行憲政體制下,下列何者非司法院院長的職權?(A)綜理院務 (B)就自治法規重大障礙提出解決方案 (C)憲法法庭擔任審判長 (D)出席總統召集之院際爭執會商會議

【評論內容】司法院院長綜理院務,監督所屬各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並對內整合、對外協調,謀求司法制度之健全、提升司法業務績效,充實司法工作條件及提高裁判品質與效率

【評論主題】21 遺囑之生效時點為何?(A)遺囑人作成遺囑時 (B)遺囑人死亡時(C)法院認可遺囑時 (D)親屬會議認可遺囑時

【評論內容】

遺囑,從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民法第1199條)。

【評論主題】1 民法第 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學說上稱呼此種條件為:(A)意定停止條件 (B)意定解除條件(C)法定停止條件 (D)法定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胎兒在出生之前,本不應當擁有權利能力。但是,完全不讓胎兒享有任何權利,和人們的道德感背道而馳,也影響很多現實的利益分配,因為胎兒畢竟是「潛在的人」。所以,為了緩解法律概念和倫理認知之間的緊張關係,現代國家以一技術方式,即法律擬制(即「視為」)的方式,以非死產者為限,將胎兒視為既已出生。

【評論主題】1 民法第 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學說上稱呼此種條件為:(A)意定停止條件 (B)意定解除條件(C)法定停止條件 (D)法定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一、依照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原則上,人的權利能力是由出生時開始發生。不過為了保護個人在出生前所可取得之利益,民法第7條特別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二、根據上開規定可知,民法將自然人之人格提前至胎兒階段,採概括原則,凡關於胎兒利益之保護,均視為既已出生,但不及於義務之負擔。因此醫生王明一在胎兒出生前,因為不當診治造成胎兒之傷害,雖是出生前的傷害,但是依照民法第7條的規定,胎兒仍得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三、且必須注意,民法第7條規定之適用,限於對胎兒利益的保護,其中如繼承權部分,民法第1166條第1項亦配合規定「胎兒為繼承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意即胎兒亦得為繼承人,且於其他繼承人欲分割遺產時,應保留胎兒之應繼分。反之,對胎兒不利益的事項(例如使胎兒負擔債務等),則不能依民法第7條規定向胎兒請求負擔。

【評論主題】48 對於實體法上無責任能力之被告,法院應諭知下列何種判決?(A)有罪免刑判決 (B)無罪判決 (C)不受理判決 (D)免訴判決

【評論內容】法院以行為人於行為時,雖其精神狀況,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較常人有顯著降低之情形, ... 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而不罰,而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

【評論主題】45 有關閱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B)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D)被告於偵查

【評論內容】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應許被告之辯護人得檢閱檢察官聲請羈押時送交法. 院之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評論主題】16 被告抗辯不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下列何者為有理由?(A)兩造簽訂書面買賣契約,約定因該契約所生爭議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原告主張被告未依該契約履行債務,請求被告給付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 (B)被

【評論內容】第 427 條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六、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具當事人適格?(A)甲起訴請求丙塗銷乙、丙間就 A 不動產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僅以乙為被告 (B)甲起訴請求撤銷乙、丙間之詐害行為,僅以乙為被告 (C)甲起訴請求確認乙、丙間為父子關係存在

【評論內容】

按當事人適格,係指當事人就具體特定之訴訟,得以自己之名義為原告或被告,而受為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本案判決之資格而言;故在給付之訴,若原告主張其為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權利主體,他造為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義務主體,其當事人即為適格;至原告是否確為權利人,被告是否確為義務人,乃為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要件是否具備,即訴訟實體上有無理由之問題,並非當事人適格之欠缺,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82 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評論主題】16 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並經登記於土地登記簿。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丁。丙請求分割 A 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丁同意 A 地之分割者,其抵押權移存於甲

【評論內容】

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分別共有土地,部分共有人就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該抵押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之上。但經先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者,該抵押權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分割後取得之土地上。」(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大法官釋字第 671 號認為不違憲)。

再者民法第868條規定,分別共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於設定抵押權後,共有物經分割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這就是所謂抵押權之追及性。

所以,對於分割前未先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情形,分割後,該抵押權會再轉載於分割後之各土地上,致使其他分別共有人取得之土地,亦有抵押權負擔。若後續再進行強制執行,則以分割後各土地經抵押之應有部分,為其執行標的...

【評論主題】17 甲經營健身房,因疫情致財務陷於困境,故以其母留下之多條珍珠項鍊作為擔保品,向乙借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讓與該債權於第三人,該動產質權亦隨之移轉 (B)乙死亡,其繼承人取得該動產質權 (C

【評論內容】

動產質權的特色是,任何動產都可以作為動產質權的設定標的,不限種類,只要債權人也同意,就算是手機、家電、甚至花瓶、盆栽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移轉占有給債權人,不能由動產原所有權人自己占有。動產質權的設定方式,即為設定動產質權的形式要件。對於動產物權讓與的形式要件民法於第 761 條定有明文,以交付作為動產物權變動的方式或形式要件,以交付占有的公示方法,避免第三人遭受不測損害。而動產質權的設定方式,則於民法第 885 條第 2 項明文排除以占有改定的方式。此外,如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加以設定動產質權是否需通知質物的占有人,則有爭議。

【評論主題】19 甲因對其祖父乙索取金錢遭拒,憤而持花瓶丟向祖父乙,卻未丟中,有關甲之刑責為何?(A)傷害未遂罪 (B)義憤傷害未遂罪 (C)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D)不成立犯罪

【評論內容】

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刑法第281條:「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其立法理由,係基於重視孝道的傳統觀念,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為傷害行為,是非常可惡的行為,若致受傷,當然以傷害罪處斷,但縱使未致受傷,還是要予以處罰。

本罪是在「傷害」罪章,而且是傷害未遂處罰的特別規定,所以這邊的強暴須與傷害行為相結合,「施強暴」應係指以體力加以攻擊,而具有發生傷害之危險而言。

【評論主題】5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B)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評論內容】對於重大犯罪之預備行為則設有處罰規定。例如:內亂罪、外患罪、殺人罪(§271Ⅲ)。 刑法尚有將某些特定犯罪行為預備階段犯罪化,成立獨立之罪名。

【評論主題】15 有關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駕駛汽車失控,撞擊路邊停放之乙車,導致乙車車門凹陷,甲立即逃逸,甲成立本罪 (B)甲與乙均騎自行車,在車道上相撞,乙受傷而甲逃

【評論內容】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車禍事故當下,肇事者沒有下車查看受害者傷亡情形或留下來處理好現場,就立即自行離開的犯罪行為。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所謂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對於阻卻違法 事由存在之事有所誤認,亦即主觀上之認知該當阻 卻違法事由,惟客觀上欠缺得使阻卻違法事由成立 的情狀。

【評論主題】7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種法律規定屬於違憲之事實上不平等?(A)夫妻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其稅額,而不得選擇分別申報(B)納稅義務人申報受扶養人,除無謀生能

【評論內容】

釋字760號解釋,認為,並沒有明確規定考試訓練機構,造成聲請人的應考試服公職權,遭到系統性的不利差別待遇,違反平等權。間接性差別待遇、事實上歧視,「一項普遍適用、採用中性區別標準之規範或措施,實際施行之結果,卻造成某一群體受到特別不利影響,該規範或措施,即可能涉及間接(indirect)或事實上(de facto)的差別待遇,進而須檢討有無違反平等權保障的問題」。

【評論主題】10 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禁止餐廳營業時間超過晚上9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命令須送立法院審查 (B)該命令之訂定須有法律授權 (C)該命令屬於行政規則 (D)該命令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評論內容】行政規則是行政機關內部的規範,其主要作用是在約束行政機關內部,對人民並不產生直接的規制力,但是行政機關在適用行政規則時,經由長期的慣行,透過平等原則的作用,會產生外部效力,進而對行政機關產生拘束作用,行政行為如違反該行政規則,亦屬違法。因此若是行政機關並沒有依照行政規則的規定而導致產生與先前適用的結果不同時,會對人民產生間接的規制力,此時該行政處分因為違反平等、行政自我拘束及禁止恣意原則而違法,人民可以提起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加以救濟。

【評論主題】10 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房屋 1 間,交屋後發現該屋因有施工不良之嫌,致下大雨時屋內有輕微漏水之現象。關於甲行使相關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屋之漏水,如係因乙建設公司工人施作不良所致者,甲可以

【評論內容】.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第359條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解約或減少價金)

【評論主題】4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時效中斷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其意思表示於相對人所了解或到達相對人時,時效期間重行起算 (B)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自受確定判決時,時效期間重行起算 (

【評論內容】消滅時效,依民法第129條的規定,因下列事由而中斷: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再按時效中斷者,依民法第137條的規定,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

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評論主題】2 甲為A屋之所有人,下列關於A屋之買賣契約,何者無效?(A)甲乙訂立買賣A屋之契約,卻均不知A屋已經於該買賣契約締結之前夕,因火災而片瓦不留(B)甲將A屋出租於乙,其後將A屋出賣於丙(C)乙明知A屋

【評論內容】

按民法第246條第1項規定:「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所謂「不能之給付」,限於自始客觀不能,僅係主觀、暫時之不能給付,為債務不履行問題,而非契約無效,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281號及87年度台上字第1236號判決可供佐證。實務通說做此限縮解釋,其理由在於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契約即為成立,為貫徹私法自治原則,應儘量承認其效力,凡債務人可透過努力完成契約義務,自無使契約無效之必要,而令債務人賠償因其不為履行致債權人所受損害,只有在給付客觀不能之情形,契約自始失其目的,失其意義,失其客觀,才使契約不生任何效力。

【評論主題】6 出租人甲欲終止和乙間之租賃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寄存證信函於承租人乙,郵差不慎將信落入路旁公共垃圾桶中,則甲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未 生效(B)甲寄存證信函於承租人乙,郵差送信時乙不在家,郵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告訴我們,掛號郵件的『招領通知單』若置於相對人的住居所或營業所,依一般社會觀念,可以期待相對人受該通知後,於郵局營業時間前往領取郵件,該郵件等於已進入相對人支配範圍,置於相對人可隨時了解內容的狀態,應認為意思表示已經到達相對人而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23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A)定金為當事人約定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為不適當之履行時,應支付之金錢(B)訂約當事人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視為契約成立(C)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

【評論內容】民法§249條第2款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評論主題】24甲、乙二人駕駛轎車,因雙方之過失發生碰撞,導致甲之轎車受有新臺幣(下同)30萬元之損害,乙之轎車受有20萬元之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僅甲得主張抵銷(B)僅乙得主張抵銷(C)甲、乙均得主張

【評論內容】第334 條(抵銷之要件) Ⅰ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抵銷之要件有四:(一) 須二人互負債務;(二)給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贈與人雖保證贈與物為無瑕疵,惟贈與物於交付時仍具瑕疵,依民法規定,法律效果如何?(A)贈與人不負瑕疵擔保責任(B)受贈人得解除契約,惟不得請求損害賠償(C)受贈人得請求賠償因瑕疵所生之損害(D)受

【評論內容】

民法第411條規定,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故應可知解釋上即便是不完全給付或者瑕疵擔保責任,對於受贈人所受之損害,除贈與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外,贈與人均不負責。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網際網路非文書,法規命令若僅上網公告不生效力--僅在網站上公告,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不能認已踐行發布程序,欠缺法規命令之生效要件,尚未發生效力。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評論主題】11. 防疫期間,衛生局收到民眾甲檢舉A店家未遵守相關防疫規定,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衛生局得請甲提供A店家之違規影像(B)衛生局基於調查之必要,得電話通知A店家陳述意見(C)A店家得向衛生局申

【評論內容】

釋字第797號 :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行政程序法第39規定:「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第102規定:「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39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103  5款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

【評論主題】4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上述規定為下列何種原則之具體展現? (A) 法律優

【評論內容】「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19 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中,如附記「不得駕駛大型重型機車,違者依法論處」。則此一附記之法律性質為何? (A) 非屬附款 (B)附款之負擔 (C)附款之停止條件 (D)附款之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一、期限。二、條件。三、負擔。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題旨之『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中,如附記「不得駕駛大型重型機車,違者依法論處」』僅係重申法規並非行政處分之附款故本題選A

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中,如附記「不得駕駛大型重型機車,違者依法論處」→屬於"法律狀況指示",非附款 法律狀況指示:再核發許可之行政處分中,對於法律狀況或法律規定所為之指示附款:添加於行政處分之主要規制上,用以補充或限制之附加規定

【評論主題】8從人權的角度來看,「亞洲價值」的相關辯論,不包括那些內容?(A)人權強調個人權利(B)自由主義的人權觀是特定文化的產物(C)民主制度是保障人權的最佳制度(D)人權概念已從最早的公民權發展至第三代人權

【評論內容】

第一代重排除政府對人民的侵害,但是第二代卻要求國家在一些面向積極的介入。對象從個人轉到集體的族群,階級;第三代把對象再擴張到整個民族,社會國家全人類等。第三代還有個特色,就是跨國界特性。

【評論主題】34 甲至 A 健身房健身,並簽約成為會員。若是甲與 A 健身房因會員權益發生爭執,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直接向 A 健身房申訴 (B)甲得直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C)

【評論內容】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評論主題】10 關於緩刑宣告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 1 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撤銷 (B)緩刑前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評論內容】依據刑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發生的話,緩刑一定會被撤銷:1、緩刑期內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2、緩刑前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2 就業務員招攬行為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各自負責任 (B)

【評論內容】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5

【評論主題】7 有關帝國主義(imperialism)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君權神授 (B)國家由共和制轉換為帝王制(C)某國擴張並宰制他國的政治經濟 (D)國家受到帝王的統治

【評論內容】帝國主義是不僅利用硬實力(經濟和軍事實力)而且利用軟實力(文化和外交實力)來維持或擴展對外國的權力(特別是通過擴張主義)的實踐、理論或態度。

【評論主題】9 甲於乙所有之動產中,發見埋藏物而占有者,其所有權之歸屬如何?(A)由發見人甲取得埋藏物之所有權,乙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 還相當之價額 (B)由動產所有人乙取得埋藏物之所有權,甲得依關於不

【評論內容】第808 條(埋藏物之發見)發見埋藏物而占有者,取得其所有權。但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人與發見人,各取得埋藏物之半。

【評論主題】8 就民法第 180 條第 3 款規定,「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之適用,下列何者正確? (A)是否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應由受領人舉證證明之 (B)給付人因

【評論內容】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 須就該法律關係發生所須具備之特別要件,負舉證之責任,至於他造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應由他造舉證證明

【評論主題】3 關於任意認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認領權為形成權 (B)認領為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C)認領為要式行為 (D)認領為身分行為

【評論內容】而在我民法, 除依遺囑外, 認領不要式行為..認領不要式行為,且認領之意思表示,無須向被認領人或其生母為之。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為立法院之職權?(A)審計權 (B)糾正權 (C)調查權(D)糾舉權

【評論內容】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

【評論主題】3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下列何者正確? (A)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 (B)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 (C)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申報地價

【評論內容】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於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至百分之八十內申報者,以其申報數額為申報地價(平均地權條例第十六條)。公有土地以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申報(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

【評論主題】4 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水源地,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應於繼承開始 1 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B)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 3 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C)應於繼承開始 3 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D

【評論內容】

土地法第1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 土地法第17條第1項所列各款土地,依該法條第2項規定則准由外國人因繼承而取得,並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