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愛】評論
刑法第185條之4:Ⅰ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
【Von(警特一定會上榜)】評論
刑法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逃逸者⋯⋯;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
【微冷,點點細雨打在窗檯上】評論
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車禍事故當下,肇事者沒有下車查看受害者傷亡情形或留下來處理好現場,就立即自行離開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