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因對其祖父乙索取金錢遭拒,憤而持花瓶丟向祖父乙,卻未丟中,有關甲之刑責為何?
(A)傷害未遂罪
(B)義憤傷害未遂罪
(C)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D)不成立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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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李儒儒(五榜達成)】評論

刑法第 281 條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

Von(警特一定會上榜)】評論

刑法第281條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微冷,點點細雨打在窗檯上】評論

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刑法第281條:「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其立法理由,係基於重視孝道的傳統觀念,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為傷害行為,是非常可惡的行為,若致受傷,當然以傷害罪處斷,但縱使未致受傷,還是要予以處罰。本罪是在「傷害」罪章,而且是傷害未遂處罰的特別規定,所以這邊的強暴須與傷害行為相結合,「施強暴」應係指以體力加以攻擊,而具有發生傷害之危險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