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蝟】評論
刑法第 324 條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FranKy】評論
原則上A的答案324親屬相盜亦屬竊盜當屬正確只不過C的描述更精準一點,所以國考選擇題往往不只選正確答案,而是選更正確的答案
【半糖】評論
這題是侵佔不是竊盜,然後B得免除不含兄弟他們也不是住一起,不符合B,剩下c是對的侵佔遇到兄弟間需要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