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關於連帶債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連帶債權僅得依法律規定而生
(B)連帶債權之債務人須向全體債權人為全部給付
(C)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受領遲延者,其他債權人亦負其責任
(D)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向債務人免除全部債務者,債權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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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單純法條題(A) 連帶債權僅得依法律規...

小愛】評論

(A)民法第283條數人依★★★★★★★,...

】評論

(A)錯誤連帶債權除了基於法律規定產生外,還可以基於法律行為產生第 272 條:I 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II 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B)錯誤第 284 條:連帶債權之債務人,得向債權人中之一人,為全部之給付。(C)正確第 289 條: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有遲延者,他債權人亦負其責任。(D)錯誤第 288 條: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向債務人免除債務者,除該債權人應享有之部分外,他債權人之權利,仍不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