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遺產分割之實行,下列何者正確?
(A)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雖經債權人同意,各繼承人仍不 免除連帶責任
(B)繼承人連帶責任,自遺產分割時起,如債權清償期在遺產分割後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 10 年而免除
(C)乙父於生前贈與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予其子甲作為創業資金,於乙死亡進行遺產分割時, 應由甲之應繼分內扣還
(D)乙父於生前贈與 10 萬元給其子甲當補習費用,乙死亡後,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乙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E)一律給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非常困難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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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邀請碼16373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 依照創業基金為民法1173條的第一項營業贈與,故效力為第二項要由應繼分中扣除。

【用戶】加油(邀請碼16373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 依照創業基金為民法1173條的第★........

【用戶】Tommyten

【年級】

【評論內容】乙父於生前贈與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予其子甲作為創業資金,於乙死亡進行遺產分割時, 應由甲之應繼分內「扣還」—— 扣還應改為「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