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關於普通地上權存續期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定有期限者,原則上,該地上權因存續期限屆滿而消滅
(B)地上權未定期限者,存續期間滿 10 年後,法院即得因當事人之請求,定其存續期限
(C)地上權未定期限者,其成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終止其地上權
(D)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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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初業高業加油吧】評論

(B) 第833條之1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

微冷,點點細雨打在窗檯上】評論

按為兼顧土地所有權人與地上權人利益,民法...

陳ㄚ青】評論

第 833-1 條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第 833-2 條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

Zen 邀請碼 17176】評論

(A) 地上權定有期限者,原則上,該地上權因存續期限屆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