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雅】評論
這題其實非常的簡單,考的就是你懂不懂法律用語,無過失責任,又稱為嚴格責任,指行為人因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即使不具有故意或過失,也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微冷,點點細雨打在窗檯上】評論
本於假扣押裁定撤銷之法定事由而生,債務人賠償請求權之成立,即不以債權人之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Zong】評論
第531條(撤銷假扣押時債權人之賠償責任)﹝1﹞假扣押裁定因自始不當而撤銷,或因第五百二十九條第四項及第五百三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而撤銷者,債權人應賠償債務人因假扣押或供擔保所受之損害。(合法訴訟行為之損害,應屬於無過失責任)